如何保证测绘成果质量的可靠性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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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结合上级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制定本级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并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重点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测绘项目成果的质量监督抽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加强测绘质量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质量监督抽查的计划与方案制定、监督检验、异议受理、结果处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测绘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第四条 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必须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计划与方案制定
第五条 国家测绘局按年度制定全国质量监督抽查计划,重点组织实施重大测绘项目、重点工程测绘项目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影响面广的其他测绘项目成果的质量监督抽查。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不应对同一测绘项目或者同一批次测绘成果重复抽查。
第六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专项列支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经费,并专款专用。
第七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抽查时,应当制定工作方案,发布通告,开具通知单,审批技术方案。
第八条 质量监督抽查的质量判定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测绘单位明示的企业标准、项目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当企业标准、项目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指标低于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或者推荐性标准的强制性条款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或者推荐性标准的强制性条款作为质量判定依据。
第九条 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项目技术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二)项目中使用的仪器、设备等的检定情况及其精度指标与项目设计文件的符合性;
(三)引用起始成果、资料的合法性、正确性和可靠性;
(四)相应测绘成果各项质量指标的符合性;
(五)成果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六)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监督检验
第十条 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中需要进行的技术检验、鉴定、检测等监督检验活动,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备从事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条件和能力的测绘成果质量检验单位(以下简称“检验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 检验单位应当制定技术方案,技术方案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检验单位组织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的检验人员,开展检验工作。
第十二条 检验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受检测绘成果涉及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履行检验过程的保密职责。
与受检单位或者受检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检验公正的人员不得参加检验工作。
第十三条 检验开始时,检验单位应当组织召开首次会,向受检单位出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监督抽查通知单,并告知检验依据、方法、程序等。
检验过程中,检验单位应当按照技术方案规定的程序,开展检验工作。检验单位可根据需要,向测绘项目出资人、设计单位、施测单位、质检单位等调查、了解项目相关情况,实施现场检验。
检验完成后,检验单位应当组织召开末次会,通报检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受检单位应当配合监督检验工作,提供与受检项目相关的合同、质量文件、成果资料、仪器检定资料等,对检验所需的仪器、设备等给予配合和协助。
第十五条 对依法进行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受检单位不得拒绝。拒绝接受监督检验的,受检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按照“批不合格”处理。
第十六条 检验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客观、公正地作出检验结论,并于全部检验工作结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检验报告及检验结论寄(交)达受检单位。
第四章 异议受理
第十七条 受检单位对监督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抽查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异议报告,并抄送检验单位。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检验结论。
第十八条 检验单位应当自收到受检单位书面异议报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复验结论,并报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抽查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抽查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受检单位书面异议报告,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当按原技术方案、原样本组织。
复检一般由原检验单位进行,特殊情况下由组织实施监督抽查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其他检验单位进行。复检结论与原结论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原检验单位承担。
第二十条 监督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监督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及有关资料报送组织实施监督抽查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章 结果处理
第二十一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定检验结论,依法向社会公布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确属不宜向社会公布的,应当依法抄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权利人和利害相关人。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及工作总结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非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单位的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应当抄告其测绘资质审批和注册机关。
第二十三条 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测绘单位,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抽查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自整改通知书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整改,并按原技术方案组织复查。
测绘单位整改完成后,必须向组织实施抽查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整改情况,申请监督复查。逾期未整改或者未如期提出复查申请的,由实施抽查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强制复查。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或复查仍不合格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建筑测绘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给你疑点参考资料希望能帮上忙
某院总工要求结构设计人员的一些注意事项
某院总工要求结构设计人员的一些注意事项根据建设部要求2003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规范,相应的89系列规范废止。为正确理解、有效执行各有关2000系列规范,提出以下要点,请各结构设计人员予以注意:一. 一般规定1、 设计说明应注明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安全等级,选用的建筑材 料,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2、 2003年签订合同的设计项目,一律采用与新规范配套的软件作计算分析,TBSA用6.0版,SATWE用2003.1及以后的版本。3、 用新版本软件计算结果用钢量将会提高,我院规定用新版本软件计算梁、柱主筋,钢材优先采用HRB400。一级柱箍筋优先采用HRB400.4、 风荷载取值,南京地区设计周期50年,w0=0.40Kpa,设计周期100年w0=0.45,对风荷载敏感的建筑以及6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按w0=0.45取值。5、 基本雪压,南京地区设计周期50年,取0.65Kpa,设计周期100年取0.75Kpa。6、 对小塔楼的界定应慎重,当塔楼高度对房屋结构适宜高度有影响时,小塔楼应报院结构专业委员会确定。7、 施工图涉及到钢网架、电梯及其它设备予留的孔洞、机坑、基础、予埋件等一定要写明:“有关尺寸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必须得到设备厂家签字认可方可施工。”8、 砌体结构不允许设转角飘窗。9、 钢结构工程设计必须注明:焊缝质量等级,耐火等级,除锈等级,及涂装要求。10、 砌体工程设计必须注明设计采用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一般采用B级)。11、 砌体结构不宜设置少量的钢筋混凝土墙。12、 砌体结构楼面有高差时,其高差不应超过一个梁高(一般不超过500mm)。超过时,应将错层当两个楼层计入总楼层中。二.结构计算13、 结构整体计算总体信息的取值:(1) 混凝土容重(KN/m3)取26~27,全剪结构取27,若取25,对于剪力墙需输入双面粉层荷载。(2) 地下室层数,取实际地下室层数,当含有地下室计算时,不指定地下室层数是不对的,请审核人把关。(3) 计算振型数,取3的倍数,高层建筑应至少取9个,考虑扭转耦联计算时,振型应不少于15个,对多塔结构不应少于塔数×9。计算时要检查Cmass-x及Cmass-y两向质量振型参与系数,均要保证不小于90%,达不到时,应增加振型数,重新计算。(4) 地震信息中的“活荷质量一般折减系数”RMC取0.5,具体问题时按照《抗震》5.1.3条)。(5) 自振周期应考虑填充墙体对刚度的影响进行折减。当添充墙为砖墙时: 框架结构0.6-0.7,框剪结构 0.7-0.8,剪力墙结构 0.9-1.0。(6) 活荷载信息中“柱、墙活荷载是否折减”,一般不折减,“传到基础的活荷载是否折减”,应折减。(7) 调整信息中“中梁刚度增大系数”BK取2.00;“梁端弯矩调幅系数”BT=0.85~0.9;“梁跨中旁矩增大系数”BM=1.05~1.10,一般取1.05;活荷载大于3.0Kpa的多高层,1.1~1.2“连梁刚度折减系数”BLZ取0.50~0.7,在内力和位移计算中,最小取0.50,一般取0.55,当结构位移由风荷载控制,不宜小于0.8;“梁扭矩折减系数”TB,一般取0.40;“全楼地震力放大系数”一般1.0,当λ不满足”抗震规范“5.25条时,用此系数调至满足;“0.2Q0”框剪结构必须要求调整;“顶塔楼内力放大”当振型数多于9个,取1,否则需放大取3。14、 结构审核人应在初步设计阶段对电算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对主要参数应作控制,如:剪重比、周期比(以扭转为主的基本周期与第一平动周期之比)、位移比(最大弹性层间位移与层间平均位移之比),满足规范基本要求。15、 有斜楼座的看台、剧场由于整体性差,楼层刚度无穷大的假定难于形成,应补充单榀验算 三、 对地质勘察报告的基本要求:16、如果由设计院布置钻孔,提勘察要求,须加注明:勘察部门应根据勘察规范及现场地质情况作必要调整。若业主委托设计已完成钻探,设计人应根据以下基本要求作审查:(1) 钻孔控制点的布置应布置在建筑物的外围,即建筑物四角应有钻孔。(2) 钻孔分一般性钻孔和控制性钻孔,对孔深要求:勘探孔深应能控制主要持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基础不应小于1.5倍,且不小于5米;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3) 桩基勘探深度a. 布置1/3-1/2的勘探孔为控制性孔,且安全等级为一级建筑桩基场地至少布置3个控制性钻孔,安全等级为二级的建筑桩基不应少于2个控制性钻孔,控制性孔深度应穿过桩端以下压缩层厚度,一般性钻孔应深入桩端平面以下3~5米。b. 嵌岩桩钻孔应深入持力层岩层不小于3~5倍桩径,当持力层较薄时,控制性钻孔应穿过持力岩层,岩溶地区,应查明溶洞、溶沟分布情况。(4) 勘察报告,除了要作取土勘探孔,还应要求现场原位测试,单桥静力触探和标准贯入测试,对于适于采用予制桩基的场地,应要求提供JGJ94-94---公式5.2.6-1所要求的单桥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值估算的桩周侧阻力和桩端阻力。(5) 嵌岩桩基,应要求勘察报告提供南京地基规范,嵌岩桩公式9.9.4-3所要求的各项系数、岩石单轴抗压强度以及基岩的完整性。(6) 对于有地下室的工程,应要求勘察报告提供基坑支护设计所要求的各项工程特性指标。(7) 当地下水埋藏较浅,建筑地下室存在上浮问题时,应要求勘察报告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计水位。(8) 勘探报告应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土类别,并对饱和砂土及粉土进行液化判别。(9) 桩基设计应要求勘探报告提供各种桩型的参数,以便作多种桩基方案的技术经济对比,避免只有一种桩基参数,思路受到勘探部门的限制,而不能选择更好的基础方案。四、基础设计17、地基基础设计时,确定基础面积或桩数量,上部的荷载效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18、 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19、 基础底板的配筋,应按抗弯计算确定,地基反力采用的是荷载效应基本组合时的地基反力设计值。承台配筋计算时,采用相应于荷载效应基本组合时的桩竖向力设计值。20、 静载试验所确定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除以安全系数2为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21、 (1)人工挖孔桩的桩长不宜大于40m,亦不宜小于6m,桩长少于6m的按墩基础考虑,桩长虽大于6m,但L/D(D为扩大端直径)3亦按墩基计算。(2)人工挖孔桩计算单桩承载力时,桩侧阻力可按混凝土护壁外直径计算,计算桩端阻力和桩身强度时,仅取内径为桩身计算直径。(3)支承在微风化岩上长径比L/d≤5的端承桩,只计端阻,不 计侧阻,支承于其它土层或中风化岩、强风化岩土的桩,端承桩计算摩阻力,但有扩大头的桩,其扩大部分及以上1~2m范围内不计桩周侧阻力。22、 对桩基设计,应作两种以上桩型的技术经济对比。五、构造设计23、 钢筋连接有三种基本型式:搭接、焊接、机械连接。由于现场质量有时得不到保证,对于22及以上直径的钢筋,优先采用机械接头,不宜焊接。24、 用以减少温度和收缩不利影响的后浇带浇筑间隔时间,一般要求60天以上(GB50010-9.1.3条说明)。25、 混凝土收缩及温度变化引起的拉应力是沿板的整个厚度作用,所以特别强调上、下表面同时配置附加钢筋的必要性,GB50010-10.1.9条,根据国内、外工程经验给出板上、下表面每个方向的附加钢筋均不宜小于0.1%的建议。我院已发的暂行规定有关条款需修改,对于阳角房间、屋面所有板块,计算不配钢筋的部位另加抗温度、收缩分布钢筋,板厚120,φ6-200,板厚100,φ6-220。26、 受力钢筋的直径与构件截面高度及跨度应呈一定的比例,GB50010-10.2.1对梁最小钢筋直径作了规定。对现浇板,一般考虑(建议):板厚120以下的、适宜的钢筋直径为8~12板厚120~150以下的、适宜的钢筋直径为10~14板厚150~180以下的、适宜的钢筋直径为12~16板厚180~220以下的、适宜的钢筋直径为14~18板厚150以上的板,应采用HRB335。27、 对卧置于地基上的基础筏板,板厚大于2M,除应沿板的上、下表面布置纵横方向的钢筋外,需沿板厚度向不超过1M设置与板面平行的构造钢筋网片,其直径不小于12mm,纵横方向的间距不大于200mm.28、 地下室外墙板以及剪力墙中温度收缩应力较大部位(顶层、外墙),水平分布钢筋配筋率不宜小于0.30%,不应小对于于0.25%。当墙厚超过400,单侧水平分布筋配筋率不宜小于0.2%。29、 屋面天沟、雨蓬应考虑满水荷载,当天沟、鱼蓬深度超过500时,应在天沟、雨蓬侧板设泄水孔,此时水重可计至泄水孔底面,此外还须考虑找坡层的重量。30、 现浇板楼面,考虑在使用周期灵活布置轻质隔墙时,可将隔墙每米长自重的30%作为每平方米楼面的均布荷载标准值计算,且不小于1.0Kpa,其永久值系数可取0.5。31、 现浇板内埋设设备暗管时,管外径不得大于板厚的1/3,交*管线应妥善处理,并使管壁至板上下边净距不小于25mm。32、 挑檐转角位于阳角时的加强配筋。图挑檐转角位于阴角时的加强配筋。图33、 结构平面图中,所有受力构件都应相对于轴线标注定位尺寸(阳台、雨篷挑出长度、梁距轴线距离等)。34、 转换层现浇板最小厚度180,最小配筋率0.3%。 转换层上下各一层现浇板需加强,板厚宜150mm,最小配筋率0.25%.35、 连续跨梁配钢筋时,支座两侧的钢筋直径尽可能相同,以便钢筋穿过支座,避免两侧不同的钢筋都在支座锚固,造成节点钢筋过密,影响节点混凝土浇灌筑。
2. ----素描写生练习是一个由感觉-- 理解一一表现的综合过程,它具有自身特殊的规律和科学严谨的方法与步骤。所以,能否遵循其规则章法来有秩序地指导进行素描习作将对学习的成效是至关重要的。
素描习作的方法与步骤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观察、构图、打轮廓、塑造大关系、深入刻划、整理完成。
观察:首先应该真正地学会观察实物,这几乎是极其必要的和相当困难的一点。-而许多初学画的同学们往往忽略了这一点,还没坐稳就急着开始动笔画起来,像这样认为画的成败主要靠手头表现功夫,或者依靠数量积累的认识与方法是十分有害的,逐渐养成一种难以纠正的毛病。它不仅不利于问题实质的解决,我们在进行素描写生练习的时候:整个过程似乎是通过手的操作来实现的·但手却要通过眼晴的支配,而眼晴如何去观察又要受到大脑思维方法的制约控制·所以说有什么样的观察方法就会有什么样的表现结果。因此,在素描习作中就不仅仅是要求训练具有自如的手下功夫和准确敏锐的眼力,更重要的是培养训练有素的整体意识一一整体的观察方法。整体的观察方法顾名思义就是对素描习作练习所要表现的对象整体面貌有一个全面的感受认识。具体的方法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将眼光视野放开,一眼看到整个被面对的对象,而不是将视点焦聚对准整个对象的某一部分,就好像是在看着整个对象想心事发呆一样,而对各个局部的细节视而不见。由于不能将视点焦聚对准整个对象的某一局部,所以迫使我们的视觉只能得到一个似乎清楚又模糊的整体印象,这种印象也恰好正是我们所要求的整体感觉。而在这种整体感觉中,我们可以比较容易地全面感受到对象大的基本形特征、动态与神态气势、比例、结构及大的体面明暗深浅对比和虚实关系。当把眼光张大到整体,一切多余的东西都消失了,只剩下必要的、基本的东西。
2.比较的方法。如果说前一种方法得的是的整体印象,那么这种方法将是前者具体的补充。它可以嫡过对整个对象各个部分相互之间的比较来得出它们各自与整体的确切关系和联系。在观察比较的时候,可以像对自己默默讲话一样自言自语、自问自答的方式进行。如:这个对象的动态是这样的,它的基本头型特征神态是这样的,五官在头部的位置是什么样的,它们各自的特点是什么,大小比例如何,相互之间的形体过渡转折是怎样的,明暗反差对比虚实关系又是怎么样的等等,-就像对自己进行讨论一样-。也就是说在我们动笔作画之前已经在脑子里用眼睛先画了一遍,并且有了一幅-印象-中的完成素描作业。也就是古人所说的 -意在笔先-。如果初学画的同学们能注意到并认真地做到这一点,那么就会有明确的学习方法和清晰的目标,从而避免走弯路,收到事半功倍-灵魂开窍-之目的。改变初学者常有的那种将视点孤立地集中在对象某一细节上看一点儿画一点儿,画到哪儿算哪儿。或在各个部位转过来滑过去没有相互联系比较的局部观察习惯方法,对训练培养具备良好的艺术感受和绘画才能是非常重要的。
构图:当我们把观察对象时得到的意象感受传换为可感触的具象画面时,就需要通过构图在素描纸上将它们按熙作者的意图迸行恰当的布局安排组合。构图在视觉上能否给人以合适舒服的感觉,与对象的摆设安排及个人选择角度的感受不同有密切的关系。确定出最佳的构图方案并开始动笔起稿定位的时候,一定要看出并找到所要表现对象的上下左右形体最突出部位点,然后根据你所感受观察到的对象基本大形特征的这四个部位点在画面的上下左有用笔轻轻地确定下来.并月以画面上的这四个点为界限考论下一步打轮廓如阿调整形体比例尺度也只能在这四点所限,四个部位点在画面的上下左右用笔轻轻地确定画下来.并且以画面上的这四个点为界限,无论在下一步打轮廓如何谓挺形体比例等关系,也只能在这四点所眼定的范围内进行,绝不得-超过雷池半步-而向界限外随意扩张。有的同学不太重视这个问题。虽然在刚开始时也在画面构图时找出并确定了四个突出部位点位置。但随着打轮琼与调整形体比例的深人而自觉或不自觉地超赶出了界限,结果造成对象不是谴面越仁,就是赶画赶大,出现西面容纳不 下对象等等问题。到头来不是掉头重新返工,就是感到美中不足。
打轮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形如何去打轮廊前,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之下什么是所谓的轮廓,有的同学会说轮廓就针线,这样的说法不够准确全面,应该说轮廓线是形体转折的边沿,这个转折的边埠处就足我们所看到的轮麻线,它们有外轮郭线与内轮廓线之分,而且由于形体自身体面起伏而不同,它们各自转折的边缘线也就会随之产生不同的清晰左实转麻线,比如我们对简单的几何形体中的田球和正方体的轮廓线进行观察就会发现这种不同的变化,既然简单的形体都是这样,那么更何况形体变化复杂的人钩呢?所以说,无论是谁要是他看不出形体,他筑不可能正确地画出线条,当我们知道了这个原理后再去用线去打所谓的轮廓时,就会赋予它既具体有说服表现力又充满节奏变化的韵律感,而不致于使轮廓线变成冷冰冰仁死的缺乏空间及表现力的机杖铁丝框框了,打轮廓的时候,我们应按照从谴体到局部的方法,根据硅体观察时得到的具体感受,在画纸上多采用比较长的低括直线来轻轻地 画出对象大的基本形特征,为了能更好的捕 捉到正确的大形,有时可以借助类似几何形的概括方法去认识把捏,使你能单纯的看到并画出对象整个形体的最基本特征,例如确定出对象的基本形是由呈什么形状的、是圆的、方三角规则还是不规则的等等什么形构成的,它的大动态又是如何的等等,在确定出对象大的基本外形的同时也应注意确定出内部主要基本形位置·比例与特征,如眉弓、鼻子、硕骨等等,在这里要特别注意由鼻子引出的中线与眼睛交又形成的十字线。它的高低与倾斜程度将决定出头部的基本动态比例和五官的位置。
在基本大的形、比例、动态关系确定出来以后,一定要将画面放置到远处进行检查。因为在画面跟前我们很难检查出大的基本形、比例、动态是否正确。而当把画面推远,一切细节局部就变得不那么清晰了·这样才使我们能比较容易地一眼看到挺介画面的整个形体比例动态关系,而不是其中的某一部分,检查的时候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1,将画最好能放置在被画对象的旁边,不要先着急看自己的画面。而是要用在进行素描习作时的第一步观察时的方法去铝个地感觉一下所面的对象,然后迅速的将视线转移到自己的画面上,但一定要记住是看到画面的娃个,而不是画面中对象的某一细节,这时,如果你画中基本大形关系捕捉地正确,那在你视觉印象中对象的感觉残俊就会与画面中对象的形发生吻合,假若基本大形关系捕捉的不对,那么马上就会使你感受到的视觉残像与画面中的形产生偏差错位现象,如果这种仁差错位现象是挺个形,那么你所画的基本大形、动态、比例就错了,例如对象头部的基本特征形不对,动态不够或者太过头部与身子等主要部位比例大小失调等等问题如若这种保差错位现象发生在某个局部那么你就会发现画中对象如眼晴、鼻子、中嘴或者什么地方形的比例位置是高了,低了,大了,小了,过了还是不够等等问题为了证实这种差错位现象可靠性,可以按此方法多检查几次。一但确认有上述某种问题后,耍毫不犹豫地将面拿至跟前进行修改校正。之后再将画放置远处用同样方法检查,直至对象的整体感觉残像与画面中对象的大形关系吻合为止。用辅助垂直线与水平线的检查方法校正形,在我们采用第一种方法确定出对象大的基本形后,为了进一步检查校正形的准确性,特别是对一些形的具体位置点能有一种可靠的依据来加以确认,在打轮廓中可以借助用垂百或水平辅助线来进行检查。使用这种有些类似在地图中以经、纬线来标出确定某方位点的相对-理想的方法时要尽可能坐直,并最好能正视对象,用眼晴假设画出一条垂直或水平的线,以它来在对象与画面中形体比例、动态方面去进行测量校正,例如用垂直线从对象上部的某一点开始直至下瑞时,我们便可以确定出哪些形的位置点在这恨垂直线上,哪些是在它的左边或是石边,离这根垂直线距离是多少等等;如若用水平-线-,我们可以从对象左边的某一点开始平行延伸至对象右部,通过它我们X可以确定出哪些形的位置点是与它平行,哪些是高于或者低于它等等。-垂直线从这里到这里,水平线从这里到这里,可见,物体是这样倾斜。通过这种方法从而使第一种感性的。残像 -检查校正形的方法具有了比较可靠确切的依据。
另外·对初学画的同学们在钉轮廓时虽然应该主要依靠感觉来进行观察比较,着重加强对眼力的训练,使-它能比尺子或两脚规更准确地判定距离。但我们有时也需要借助手中的铅笔来进行形的确定和校正检查工作。它除了可用于垂直或水平检查方法外,还可以运用在确定出对象各部位的形体比例、长短距离等关系。使用时手臂要尽可能伸直,以笔顶端为上点、用大拇指尖在铅笔杆上所测定出的位置为下点来检查校正形。如我们要测量确定出一个有身子带座的石膏像时,先用这种方法测出由头顶部到下巴为止的长短,然后再将铅笔杆向下顺沿测出下巴至底座的长短·这样就可以确定出头部究竟占了整个石膏像长短的几分之几。同时我们也可以用这种方法测定出眼晴、鼻子、嘴等形究竟是应该处在整个头部上下几分之几的位置上。只是我们要随时提醒自己记住:绘画是一间视觉艺术,主要是依赖于感觉而不是理性,因此可以说它所要求的所谓准确是相对于视觉意义上的,而不是数学意义上的绝对,如果我过分地依赖于借用铅笔或其它工具来进行左量右测就女升像不是在作画,倒像是在制作测绘图了。
另外,在打轮廓时有一些技术手法问题也应值得注意·比如使用的铅笔宜选用叩至4B稍软些的,笔尖可以削的长一些,手在持笔时尽量离铅笔尖部远一些。这样铅笔画出来的线条是轻轻浮在素描纸上的,如有错误需要修改肘,只需用一块软布或手帕将铅粉拍掉即可重新画,而无需过早大量的使用橡皮涂改擦坏纸张表面肌理导致影响将来深人刻划和完成的效果。总而言之,打轮廓这一步在整个素描习作过程中是很关键的一步,如果要求不严格,就如同一幢没有良好可靠结构根基的建筑一样。所以请同学们在这个阶段一定要认真严格地按要求去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下一步工作程序进展顺利。要记住:好的开始将是成功的保证。
深人刻划:在这个阶段有两个方面需要注意:第一是应该从什么地方开始深人;第二是怎样深人。
1·对一个完整的对象来说虽然它是由若干必不可少的局部组成的,但它们相对于整体来说却又都在着主要与次要的宾主关系。因此,当我们在深人刻划时 就不能一视同仁-来平均对待,导致喧宾夺主的局面出现,而必须首先要抓住整个对象中最能体现形与神特征的主要部分。要抓住并把握好这种主次关系实际上就是要解决一个观察的方法问题。其观察方法依然是用整体的目光意识一眼看到所要表现对象的全部,然后根据从整体感受中获得的最突出、清晰、对比强烈,一下子就抓住并跳人你眼帘进人视觉,使你产生强烈表现欲望的部位开始。如果你觉得用这种方法做起来比较困难或者没有把握的话,也可以通过比较的方法来进行。即通过对对象整体中各部位之间的相互比较来确定出主次关系来进行深入刻划。
2 ·当我们知道了应该首先从什么地方开始深人以后,接下来就是要明确读怎样去深人的问题。深入刻划的过程不仅是要求将塑造大关系时表现出的概括的体面关系逐渐由各种形状细小的转折体面来衔接过渡·使相对简单的形体本身与相互之间的来龙去脉关系丰富具体化。同时也要通过不同的处理手法来描绘表现出对象特有的神情气质性格、质感·量感·光感与空间感。从而达到像我们眼睛所能臀蝉到的那样。
但是,在我们对形体进行深人刻划的时候,特别是人物石膏或头像,如果我们缺乏对它的内部骨韶与肌肉形体构造解剖知识的了解,尤其是当我们离对象稍远一些时,过分地凭借-我们眼睛所看到的那样-去描绘,就会使画面中的形体空、浮·支离破碎。同时也容易出现-照猫画虎-的自然主义倾向。例如将对象的一些无关紧要的脏斑破痕或者是翻制石膏时留下的模子缝线郡如实地描绘出来,从而走上摄影师的-照像主义-道路。而很难正确的表现出对象实在的形体关系。因此,必要的解剖知识可以帮助我们透过表皮现象来了解并表现出支配外形的内部肌肉与骨镣构造的本质。有时候为了能更清晰具体地对形体结构的转折起伏进行细致地理解与分忻,可以走近对象进行观察。从而不致于被一些表面的偶然现象所欺骗。所以说理解的愈多,看到的就愈多、愈实在。画出来的就自然愈有说服力。
当然,在注重理解分析的同时也不能忽略感觉的因素。例如对质感的表现,除了对对象自身的形体认识外,还应该表现出特殊的质地。像皮肤·骨储、头发、棉布以及陶器、玻璃、金属等等,部需要通过敏锐的感觉来采用相应的处理手法表现出有弹性的、坚硬的、蓬松的、粗糙的或者是光滑细腻的各种不同固有色质感,使画中的对象有血有肉,翻翻如生,达到真与美而引人人胜之感蜒力,如果过分地陷入理性分析之中,那么自然会使深人刻划的结果给人以使死,缺乏绘画 -灵气-的感觉.
深人塑造时要浇意蕊陛兰对称的形体部分,如画左眼时就要同时注意画右边眼睛的关系,画左边梗骨时则要同时使右边的镀骨关系跟上,如果仅仅画其中一边而忽略另一边,很容易出现局部孤立衔接不上的问题。
湛理完成一一也就是谓整大关系,它是我们进行素描习作的最后一个程序。在前边作画的过程中,尽管我们也郡不断地强调整体意识,但因为每个程序中必定有其具体地重点倾向和问题需要解决,而且特别是在深人刻段咬由于为了能具体详细地塑造出对象,理解分析的因素自然比较多,所以难免会暴露出顾此失彼局部破坏或影咱艇体感等等问题现象。这就需要我们在素描完成前对整个画面做一次-从局部到整体-的全面检查与调整·
首先,为了保证有清理的头脑和良好敏锐的感觉以便顺利地发现问题进行调整,最好能暂时离开画面几分钟到室外看看远处·放松一下大脑并使眼睛得到休息·。因为长时间地观察·理解分析与作画会使感觉和思维判断能力因疲劳而迟钝麻木,如果在这种状态下自然是很难发现问题而进行调整工作的。
其次·在调整时一定要将画面放置到远处。即便是对一些有经验的画家他们为了能证实把握画面的总体效果·也常常将画放远检查。有时受场地限制就借用缩小镜来进行检查。有些同学忽略了这个问题,一当坐下来就好像再也舍不得起来将画放远检查一下是否有问题了。岂不知画最终要首先经得起
远看的!只有。先声夺人-,才能使人走近观赏,细细地品味其精微之奇妙。如若不是这样要求,那么坐在画跟前似乎是大关系、小细节都塑造很精彩而无可挑剔,但最终退远一看毛病问题就暴露出来了,肯定至少不是关系画过了,就是把形画跑了。所以希望同学们在进行素描练习的时候,不要光忙了脑·手·腿脚也要勤快一些。
具体观察调整时,要。用初次的·但它是经过分析所丰富了的印象的全部敏感,迅速地重新再看一下。-竭力恢复找到作画前观察对象时所获得的强烈地第一印象感受·并且在即将完成的素描习作中检查这种印象感受表现的如何?例如形、神、体积、质感或者是空间等等给你感受最主要、深刻、强烈的东西是否表现出来了?故有-两头靠天才,中间靠埋头苦干-之说·
房产测绘中应重点注意的几个常见问题
一、测绘的基本单元问题
房地产测绘,直接为房屋登记工作服务;按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的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线、可以独立使用的房屋或特定空间。所以测绘房屋时,应注意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确定基本单元时主要把握两项原则,一是登记对像必须是特定的,特定是指登记对像是唯一的,能够和其它不动产明显区别;二是必须具备独立使用价值,如一般房屋技术层及一二层商铺房,技术层及二层商铺因不具备独立使用价值,就不能作为独立登记单元,而必须与底层房屋做为一个整体进行登记测绘,涉及到公共出入的分摊房屋,则必须由相关权利人就共用部分的分摊使用达成协议后,才能依协议进行测绘。
二、房屋层数问题
按房产测量规范,房屋层数按自然层数计算, 地下层数用负数表示,房屋层高大于或者等于2.20米计算层数和建筑面积。檐口高度低于2.20米的技术层,不计算层数,但是高度超过2.20米的部分应计算面积。(在系统上制图时应作为技术层下标准层的附属提取面积线)。
三、外业测绘问题
无论何种测绘业务,都须以两人为一个测绘小 组,共同完成外业测绘,绘图计算及校对工作。测绘草图作为重要的原始资料,对于保障测绘成果质量和过错追究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2009年元月份起,所有外业测绘都必须在规定格式的草图上作好详细的数据记录,(新建商品房如不绘制测绘草图可在缩印的施工图上作测绘数据记录),并经测绘人员和记录人员及申请人签字确认。测绘草图在测绘业务完成后,必须作为测绘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永久存档。从2009年元月1号后,没有测绘草图或只有一人签字的草图,都不予审核通过。
四、测绘图纸中的地址问题
房屋座落地址一般依据土地使用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填写,没有上述两证的,应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其它证明文件填写,但不得随意地填写,填写格式为 镇 路 街(巷) 小区名称,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地址及楼号、房号一律按商品房预售网上备案系统上的楼号、房号填写。
五、测绘成果责任的问题
房屋测绘成果,作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房屋面积方面的依据、及房屋权属证书的附图,具有法律效力,作为认定拆迁房屋面积享受免税优惠的证明等,重要性不言面喻。对此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资质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第三条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其中,甲级测绘资质包括甲(特)级和甲级。
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具体条件和作业限额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见附件)。第四条 测绘资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测绘局为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甲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委托市(地)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和管理。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军事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第五条 测绘业务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含港口和内陆水域测量)。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第七条 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国家测绘局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国家测绘局。
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市(地)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第八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四)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五)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六)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七)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八)单位住所证明;
(九)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十)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九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条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其申请。否则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第十一条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查机关或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第十二条 对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查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第十三条 《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其式样由国家测绘局统一规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
关于甲级测绘资质质量体系问题?
基本要求
1.设立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机构。
2.从事涉密测绘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测绘资质巡查中存在的问题,签订保密责任书,接受保密教育。
3.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管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涉密设备与存储介质管理、涉密测绘成果全流程保密、保密自查等要求。
4.明确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审批流程和责任人,未经批准,涉密测绘成果不得带离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5.涉密存储介质专人管理,建立台账测绘资质巡查中存在的问题;涉密设备与存储介质应粘贴密级标识测绘资质巡查中存在的问题;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不得接入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涉密网络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实行物理隔离;涉密计算机外接端口封闭管理。
6.建立健全涉密测绘外业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落实监管人员和保密责任,外业所用涉密计算机纳入涉密单机进行管理。
7.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情况进行登记并长期保存,实行可追溯管理。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2020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2020年最新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测绘资质管理,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专业类别和作业限额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分级分类】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类别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第四条【审批机关】 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为自然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公开便民】 审批机关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充分利用部门之间共享信息,提高行政效率,做好管理和服务。
审批机关应当将申请测绘资质的方式、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目录、审批结果等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申请条件】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申请和受理】 审批机关对申请单位提出的测绘资质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审批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向有关审批机关申请。
第八条【受理和审查的方式】 审批机关应当网上受理、审查测绘资质申请。必要时,审批机关也可以进行实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第九条【审查和决定】 审批机关受理测绘资质申请后,应当依据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测绘资质的书面决定。
因特殊情况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第十条【审查结果】 审批机关作出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测绘资质证书包括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
第十二条【资质延续】 测绘单位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向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审批机关应当根据测绘单位的申请,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三条【资质变更】 测绘单位变更测绘资质等级或者专业类别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重新申请办理测绘资质审批。
测绘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有关部门的核准材料,申请换发新的测绘资质证书。
第十四条【资质注销】 测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注销测绘资质证书:
(一)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法人依法终止的;
(三)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决定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四)测绘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五)申请注销测绘资质证书的。
第十五条【合并转制】 测绘单位发生合并的,可以承继合并前的测绘资质等级和专业类别。
测绘单位发生转制或者分立的,应当向相应的审批机关重新申请测绘资质。
第十六条【测绘监理】 测绘单位可以监理同一专业类别的同等级或者低等级测绘资质单位实施的该专业类别的测绘项目。
第十七条【证书换发】 测绘单位在领取新的测绘资质证书时,应当将原测绘资质证书交回审批机关。
测绘资质证书遗失的,测绘单位可以向审批机关申请补领。
第十八条【信息变更报告】 测绘单位取得测绘资质后,变更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技术装备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相应的审批机关报告。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测绘资质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就有关测绘资质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及其实施测绘活动的现场进行实地检查;
(四)责令非法测绘的单位停止违反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被检查的单位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隐瞒、拒绝和阻碍。
第二十条【测绘项目】 测绘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报送测绘项目清单。
第二十一条【随机抽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依法对测绘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测绘资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对于投诉举报多、有相关不良信用记录的测绘单位,可以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二十二条【信用惩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测绘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
测绘单位在测绘行业信用惩戒期内不得申请晋升测绘资质等级和增加专业类别。
第二十三条【法律责任一】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给予警告。该单位在一年内再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条【法律责任二】 测绘单位依法取得测绘资质后,存在不符合其测绘资质等级或者专业类别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予以公示。
第二十五条【法律责任三】 测绘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该单位在三年内再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条【法律责任四】 测绘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监督检查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测绘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等级专业类别的具体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由自然资源部另行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的数量要求。具体调整标准于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自然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例外情形】 外商投资企业测绘资质的申请、受理和审查,依据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